內地妓輪流長駐 包租公兼扯皮條<br>警破隱形淫室拘五人

內地妓輪流長駐 包租公兼扯皮條
警破隱形淫室拘五人

【本報訊】一名老翁將深水埗租住的住宅單位,供應給來自內地的妓女作「私竇」,除提供食宿外,並充當「扯皮條」替妓女拉客,從中抽取佣金及食宿費,由於妓女來港的七日期限內都足不出戶,警方形容該住家式賣淫場所為「隱形淫室」,昨日派出警員「放蛇」,成功拘捕男主持及四名內地妓女。 記者:梁澤岡

被捕男主持姓吳,六十八歲;四名被捕的懷疑妓女由二十五至三十九歲,來自廣東及廣西。警方調查相信,被捕女子持七日期限的旅遊簽證來港,抵埗後隨即入住吳在長沙灣道一七四號一樓一個約四百方呎間有三個房間的單位,之後即足不出戶留在單位內,由吳安排嫖客上門交易。
消息稱,吳向妓女提供食宿,每人每日收取食宿費三十元,另外,妓女每次交易的肉金為一百八十元,吳則收三十元作佣金,妓女在簽證七日期滿後即會回鄉,並會在鄉間向有意來港賣淫的「姊妹」,介紹到吳的住所「做生意」,因此,吳的住家式淫竇幾乎每日都有妓女長駐。據透露,每名妓女每日大約接五至六名嫖客。

與普通住宅無異

消息又稱,吳的住家式淫竇與一般住家沒有分別,門口兩邊仍貼着新年的對聯,加上妓女起居飲食均在屋內,嫖客亦都是熟客,鄰居大多都不知道上址是賣淫場所。
警方稱,吳既是上址的「包租公」,亦是淫竇的主持人及替妓女「扯皮條」。
消息指有人經常會到附近的休憩公園休息,實是物色「好此道者」,而大多是中年或老年人,吳與他們混熟後便介紹到自己住所召妓,並要求光顧過的嫖客向朋友推介,所以一般人都難以察覺上址是淫窟,警方形容上址為「隱形淫室」。

警四月前接線報

深水埗警區特別職務隊助理行動主任朱基健高級督察表示,警方在四、五個月前接獲線報,懷疑有人利用上址經營住家式賣淫活動,於是展開調查,其後派出警員扮作嫖客與目標男子交往,在取得其信任後,於昨日進行「放蛇」行動,裏應外合終將姓吳男子及四名懷疑妓女拘捕。
另外,警方又指出,深水埗的「企街」妓女現已幾乎絕迹,大部份妓女都轉到樓上經營,主要原因是警方在該區拘捕妓女即會以賣淫罪名檢控,法庭多會判以即時入獄,此舉起了很大的阻嚇作用。

涉案主持人被警方帶走調查。

深水埗助理行動主任朱基健高級督察稱案發單位與一般住宅無異,鄰居不知上址是淫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