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愛意不減 讚妻火海救母<br>婦殺家姑判精神治療

丈夫愛意不減 讚妻火海救母
婦殺家姑判精神治療

【本報訊】一名精神病婦人,在年邁家姑生日當天,突然精神失常,聲稱家姑欺負她,令她無法安寢,揮刀斬死家姑,然後到超市閒逛,控方昨在高等法院基於被告的精神狀況,接納她承認一項誤殺罪,法官頒下醫院令,讓被告無限期接受治療。被告丈夫求情時指,妻子一直盡心照顧家姑,二十多年前曾奮勇闖入火場救出家姑,他仍深愛妻子,從無怨恨過她。 記者:陳曉薇

五十九歲的被告鄭金蓮,承認於去年十二月一日,在西環卑路乍街寓所誤殺八十四歲家姑王紫燕。
案情指,被告與丈夫楊人芳於六六年結婚,育有三名子女,兩人先後由內地來港,與死者同住肇事單位,楊任職看更,被告自八一年起,一直有精神病紀錄。案發當天,楊返工前,已提醒妻子服藥,被告叫他不要擔心,至晚上七時左右,當他返家時,赫然發現母親倒卧血泊,遂立即送院,醫生證實死者因身上多處傷勢致命。
警方其後在附近超級市場找到被告,在警誡下她表示,「將用來斬傷家姑的刀放在廚房內,我有許多說話要講,講五日都講唔夠,我被家姑欺負,睡得不好」。警方結果搜出涉案兇刀。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自六七年發病,不時入院接受治療,而家姑年老多病,耳聾兼脾氣壞,經常故意挑剔被告,諸多要求,向她發脾氣,被告一直刻苦照顧家姑,每朝五時起床,煮飯給丈夫、家姑、已離婚的幼女及兩名孫女,陪家姑晨運後,又要準備午飯,料理家務,每晚還要每隔數小時起床,看顧家姑小便,生活艱苦,她因病情影響,才會使用暴力。

每晚惦念望早日獲釋

被告丈夫楊人芳在庭外表示,妻子八○年在鄉下時,曾經奮勇闖入火場,救出其母親及妹妹,他當時任海員,母親留院接受治療三個月期間,被告不眠不休照顧全身七成燒傷的母親,並用口為她吮膿,身體疲憊因而令自己再度病發,自此他便誓言終愛妻子一生,他現仍深愛妻子,每晚惦念着她,望她早日獲釋。
案件編號:HCCC130/05

被告鄭金蓮案發日在超級市場被警員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