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堂一點硃 - 李登

公堂一點硃 - 李登

聽說多年前某法官審一樁非法聚賭案子,結果打麻將的四人當中,三個輸家全被罰款,贏家無罪釋放。他的判詞真夠逗:「打麻將不贏錢,打來做甚麼?」三個輸家輸錢又挨罰,實在賠了夫人又折兵。這法官判案並非有案例可援,等於不按牌理出牌。

梁愛詩當年不起訴胡仙,說是為了公眾利益,也可說不按牌理,是打亂章。而今黃仁龍接了她的棒子,對這位新律政司萬眾自期望殷殷。還未見他上任燒三把火,卻先見他有官樣官威,但來日能不能受得起政治壓力考驗,成為鐵面無私的包青天?
我們古時對官府有這說法:「公堂一點硃,下民一點血。縣官一點硃,百姓一點血。堂上一點硃,民間千點血。」也難怪有這說法,只因衙門口冤枉一篙子深,可憐中國社會往往就是有法無治,有官就有私。莫說古代,哪怕現代,官場依然是官官相護,官只為官。
《清代官場圖記》引述的這個故事,可發一噱。某酒鬼縣令有天在署中酒酣耳熱之際,忽有人來喊冤。他嫌人家打斷了自己的酒興,一升堂就拍案喊打,卻未擲簽說明打多少下。衙役問道:「打多少下?」他伸出手指說:「再打二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