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語仲尼休抆淚 - 古德明

寄語仲尼休抆淚 - 古德明

貴欄例句Thelawmustbeobeyed一語,譯作「法律必須遵守」,以「法律」作主詞。但法律不可遵守任何事情,改為「(我們)必須遵守法律」會不會好一點?
今天,無論香港還是大陸,都以英文文法教中文,主語(subject)、賓語(object)、謂語(predicate)等術語不一而足。中文曾有韓愈力起八代之衰,而今而後千百年之衰卻應是無人振起了。

其實中文法度和英文截然不同,但只見於古人文章,不能採擷成書,像英文的文法。例如中文的「受詞」(object,「賓語」是不知所云的新中文),絕對可以置於句首。《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說,趙王接到秦國以十五座城交換和氏璧的要求:「欲予秦,秦城(受詞)恐不可得,徒見欺;欲勿予,即患秦兵之來。計(受詞)未定。」又請看《水經注》卷三十四寫三峽:「或王命(受詞)急宣,有時朝發白帝,暮到江陵。」這些句子,改為「欲予秦,恐不可得秦城……未定計」、「或急宣王命」等,就覺聲沉氣衰。
中文詩詞也常以「受詞」起句。例如李白《江上吟》「美酒樽中置千斛(=置千斛美酒樽中)」、陸游《題陽關圖》「山河未復(=未復山河)胡塵暗」等等。多讀好書,你自然能夠掌握中文的神理氣味格律聲色。
當然,新中國新香港教育當局一定會以愚見為非。他們曾有報紙譏諷《古德明應學一點漢語史知識》。你大可跟他們學習主語、賓語等等。我又想起陳耀南的詩:「寄語仲尼休抆淚,他生誰選作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