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調查並無發現<br>鮮肉店前有人違例切豬肉

食環署調查並無發現
鮮肉店前有人違例切豬肉

大角嘴白楊街一間領有新鮮糧食店牌照的豬肉店,被投訴經常將豬隻擺放於店前行人通道,或在木貨架上進行切割。食環署曾派員往上址調查後表示並無發現。本報記者現場目擊有人在店前行人路上擺放貨架切割豬肉,附近污水遍地,不但容易污染肉食,切肉時留下的血水及肉碎,令環境衞生更加惡劣。

街坊黎太向本報投訴,白楊街八號一豬肉店不時將豬肉放於店前行人通道,或在木貨架上進行切割。
「佢哋好少喺店內或者肉枱上切豬肉,我不時見佢哋踎喺路邊切肉,有時就喺木貨架上切,一星期幾次。但個木貨架又唔夠大,啲豬肉跌晒出嚟,掂到行人路面,感覺好污糟,我擔心啲豬肉受到污染。」

豬肉觸及行人路面

她指附近行人路面遍地污水及血水,地面又有不少切肉時遺下的肉碎,環境衞生欠佳,令人惡心。
記者日前中午時分到上址視察,見店舖於店前貨架上擺放了兩隻死豬,部份豬身觸及行人路面,員工未有在店內豬肉枱上處理豬肉,而是拿着豬肉刀蹲在地上,在木貨架上進行切割,然後將切件豬肉掉在身後另一塊滿布污迹的木板上。

食環署已警告肉店

記者又見地面不遠處有鋅盤,放上一堆豬內臟,有豬腸等跌出鋅盤,觸及地面。行人路面除了有切割豬肉時留下的血水外,行人路邊亦有小量切肉時遺下的脂肪和豬肉碎,環境衞生欠佳。
食物環境衞生署回覆本報稱,根據紀錄,有關店舖領有該署簽發的新鮮糧食店牌照。食環署收到投訴後,曾派員往上址調查,並未發現該店將豬隻屍體擺放在店前行人路上,或在行人路上處理肉食。
食環署人員已向該店負責人及處理肉食員工發出警告,提醒他們須遵守有關規定,否則會被檢控。

或違公眾衞生條例

食環署表示,若有關店舖並非於店內處理豬隻肉食,而是在店前通道木製貨架上進行切割,阻塞通道,首先已違反香港法例第132章《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22條(1):「防止妨礙垃圾清掃或清糞工作」;而在木貨架上切割其間,有部份肉食或內臟跌在地上,令食物受到污染,便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132x章《食物業規例》第10條(a):「保護食物免受污染的危險」;若上址未有簷篷遮蓋,在露天地方下切割豬肉,則有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132x章《食物業規例》第13條(1):「限制使用露天地方」。(一○一九○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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