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際金融中心管理公司,竟私自在上環干諾道中信德中心外行人路一個運輸署路牌支架上,裝置兩個道路指示牌,因安裝過低,易撞傷路人,運輸署一直不知,直至本報轉介路人投訴才知悉,國金中心管理公司已於日前拆除路牌。
一路人黎先生投訴稱,他早前途經干諾道中信德中心外行人路時,因手機鈴聲響起,他邊走邊低頭接聽電話,頭部突然撞到一塊鐵板,頭破血流,他抬頭一看,發現是撞到安裝在一個運輸署路牌支架上、四個道路指示牌最底一個。最底兩塊路牌是指示前往國際金融中心及四季酒店方向,但離地面約一米半,僅及一般人肩膊。
離地面太低易撞傷路人
「好離譜,運輸署唔係有規定呢類指示牌離地面幾高嘅咩?點可以起到咁低,普通高度嘅人都已經好容易撞到,真係好危險。如果路牌唔係運輸署起嘅,點解有違反規定嘅牌喺度,運輸署都唔去理,真係好有問題。」
運輸署跟進本報轉介投訴後回覆稱,據運輸署職員現場視察所得,上址四個標誌牌,其中最頂兩個、指示駕駛人士前往康樂廣場、中環碼頭?機場快線站是運輸署裝置,最低兩個指示前往國際金融中心及四季酒店標誌牌,並非運輸署所設,且標誌牌並不符合運輸署所定、離地面二點三米高標準,運輸署已要求路政署盡快清拆。
運輸署強調,任何人或機構均不應在未經政府批准情況下,私自在路面豎立路牌,此舉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當局可根據此條例採取跟進行動。
私自豎立違反道路條例
國際金融中心管理有限公司回覆本報查詢時承認,路牌是他們所設,屬臨時路牌,配合國際金融中心綜合發展項目全面啟用而設置,為駕車人士提供更清晰的方向指引。由於路牌引致行人不便,該公司已即時拆除,並為此向受影響人士致歉。
四季酒店發言人亦表示,酒店對事件深表關注,除向黎先生道歉,並會採取行動將有問題路牌拆除。(○九一六○○七)
話你知:擅建路牌可判監禁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列明,任何人未獲許可,在道路的範圍內、道路上或接近道路處或於任何建築物上放置、安排或允許放置任何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記,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一千元及監禁三個月。
政府可要求任何曾放置或曾安排放置該等道路標記或交通標誌的人將其移走,如該人不遵從,政府可安排將該道路標記或交通標誌移走或沒收,政府亦可循民事向該人追討塗掉或移走該道路標記或交通標誌費用。
資料來源:政府雙語法例資料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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