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十七歲智障保安員黃偉鴻遭虐打致死及棄屍街頭一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第六被告薛志和在庭上辯稱,遭其他人以黑社會語句恐嚇才被迫出手,用水喉通毆打黃偉鴻腳部,事後他用鹽水替黃浸腳治瘀傷。
事後替浸腳搽藥油
被告薛志和辯稱,去年二月十七日,契妹何秀玲及其他人在他居住大廈的天台聚集,他首次與連少麟及黃偉鴻見面,連指摘黃欠債,拾起水喉通毆打黃的腳,他勸告連停手,連反怪責他為何不出手,揚言若他不出手,便會與光仔(即黃志光)聯手打他,連更謂:「我有跟人㗎,我同光仔都係跟14號!」
薛表示,他覺得受恐嚇而感到驚慌,被迫出手,落手前黃對他說:「和哥,我唔想你難做,如果你唔打我,你會畀人打。」他便安慰黃謂:「忍住痛,我會好細力。」結果,他拾起水喉通毆打黃的腳。事後,他見黃腳部有瘀傷,遂用鹽水替黃浸腳及搽藥油,又給黃三十元乘車返工。
八名被告分別連少麟、黃志光、何秀玲、薛志和、郭偉德、鄭翠媚、劉浩南及鄭思樂,年齡十七至三十五歲,被控謀殺、串謀嚴重傷人及串謀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等三項罪。另兩名被告劉卓華及黃子琪不在今次審訊之列。
案件編號:HCCC3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