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打民事官司揚名

擅打民事官司揚名

出任律政司司長後,黃仁龍將掌管刑事案件檢控的最後決定權,但他執業時以打民事官司為主,令他在業界嶄露頭角的,也是一宗涉及出售物業的糾紛。他代表的小巴司機鄭錦榮被妻子暗中出售物業,妻子收了買家支票後失蹤,買家後來因收不到樓,告上法庭,結果法庭裁定鄭勝訴,毋須交樓。
執業十八年以來,黃仁龍處理的主要是民事案件,得意之作除上述的交樓案外,另一宗令他聲名大噪的官司,則是二○○○年「輪椅博士」馬碧容因的士司機高泉不肯協助她上落車,又罵她殘障不是「大晒」,透過平等機會委員會控告對方歧視一案。

以軍機碰撞作理據

原審本判定高泉構成歧視及騷擾,需賠償兩萬元及作出書面道歉,但黃仁龍代表高泉上訴,引用中美軍機碰撞事例,指「對不起」可作不理解,令道歉變得空洞及失去意義,結果上訴庭裁定歧視指控不成立,高泉只構成騷擾,賠償減半,而且不用作出道歉。
年紀輕輕的黃仁龍又曾出任暫委法官,審理國際扶輪社一名總監王仲熹遭前女友黃婉湄控告的民事案件,女原訴人指委託男友將家傳之寶「翠玉蘭豆」以五百萬元出售,但只收到空頭支票,追討有關款項。黃仁龍在判詞中指原訴人供詞前後矛盾,遂判女方敗訴。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