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損視力傷右手 難圓設計師夢<br>預科生車禍獲賠480萬

意外損視力傷右手 難圓設計師夢
預科生車禍獲賠480萬

【本報訊】一名立志當設計師、屢在學校獲獎的青年,凌晨乘坐小巴回家途中,不幸遇上車禍,嚴重受傷,左眼六成視力受損,右手活動能力亦受阻,在車禍後患上抑鬱症,曾出現自殺傾向,法官石暉昨在高等法院裁定青年可獲賠償四百八十多萬元。

患抑鬱症有自殺傾向

原訴人蒙依奇由其親屬楊少玲代表興訟,被告人鍾寧(姓名俱為譯音)。法官在判詞中表示,案發時年僅二十一歲的原訴人,就讀中七,正準備參與高級程度會考,他熱衷設計,在校獲獎無數,早已立志成為設計師,○○年十二月八日凌晨一時半,他乘坐的小巴在葵涌道清麗苑對開天橋上,與被告所駕駛的私家車相撞,被送入院接受治療。
判詞續指,原訴人頭部重創,病情反覆,多次送院治療,經醫生證實,原訴人右眼視力輕微受損,但左眼六成受損,右手活動能力受阻,頭顱畸形,其後患上慢性頭顱骨感染,須要接受手術,切除所有受損頭骨,故額頭留有多處疤痕,他在車禍後患上抑鬱症,不時為小事而與家人爭執,更曾有自殺傾向。
法官接納原訴一方陳詞,認為原訴人年紀尚輕,原本立志成為設計師,現時可能只能繼承父親衣鉢做工人,日後亦要長期接受注射,補充成長所需的荷爾蒙,故判他能獲取四百八十多萬元賠償。
案件編號:HCPI12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