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香港第一位掌管律政司的女性,也是第一位華人律政司司長。就如對董建華的評價一樣,很多人都稱許她「好人」。梁愛詩任內,人大兩次解釋《基本法》,動搖了香港司法獨立的基石。她不起訴胡仙、阮家輝、潘啟迪、梁錦松,卻去追究揭露她病情的秦瑞麟與示威常客「女長毛」,讓人質疑她是否尊重法治精神。
「梁愛詩作為一位律政司司長,最大問題係,睇唔到佢做到香港人期望嘅捍衞法治嘅功能。」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說,梁愛詩的表現,跟市民所期望的律政司司長相去甚遠,她把律政司司長視作一名為政府服務的私人律師,「好似23條立法咁,佢只係顧住為保安局辯護。」
梁愛詩上任不久就要面對立法會的不信任動議。一九九八年,當時的星島集團董事主席胡仙涉嫌虛報該集團旗下英文報紙《香港虎報》發行量,訛騙廣告商而被檢控,但胡仙獲律政司以公眾利益理由不予起訴。
不起訴胡仙惹社會譁然
律政司的決定引起社會譁然,立法會法律界議員吳靄儀對梁愛詩提出不信任動議,結果在民建聯與自由黨的反對下不獲通過,當時的自由黨副主席夏佳理沒有投票,含淚離席。吳靄儀說:「胡仙事件對香港法治嘅公平公正帶來好大傷害,至今都未復原。」
梁愛詩沒有起訴胡仙、沒有控告其後被指偷步買車的梁錦松、沒有告涉嫌偷書的房屋署助理署長潘啟迪,而選擇向經常抗議政府的示威人士「女長毛」雷玉蓮採取法律行動。律政司於二○○三年向雷玉蓮發出律師信,要求她永不踏足入境大樓,以及向她民事索償一萬元訟費。梁愛詩曾就此事親見雷玉蓮,雷昨日憶述事件時說,梁愛詩在談判過程中,一度很火爆,向陪同她的張達明高聲說話。
人大常委會兩度就《基本法》條文釋法,首次是一九九九年的居權案,推翻終審法院判決,動搖了法治獨立的基石。立法會議員李柱銘昨說:「梁愛詩係香港法治嘅最高負責人,難辭其咎。」受釋法影響的爭取子女居港權家長張灶生說:「梁愛詩一早應該退休,佢都冇關心市民大眾,希望新上任嗰位會做得好啲。」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