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嚴重罪行,諸如謀殺、誤殺、強姦、打劫等,均可判終身監禁,但因打劫判囚終身的人,其實寥寥可數,最近的也要追溯至十二年前,珠寶大賊何東成因械劫被判十七次終身監禁。
被喻為本港開埠以來最危險的械劫集團首腦何東成,於八六至九一年間,率領一群悍匪做案十九次,掠去港九新界十八間珠寶金行一億二千萬元,更有市民被槍殺及槍擊至終身癱瘓,何東成與其黨羽落網後,九三年被控二十多項罪名,其中十七項打劫及開槍拒捕罪,均判終身監禁。
何東成案轟動
除了轟動一時的何東成一案,另一名因打劫判囚終身的人,是連環姦劫犯林柏雄(譯音),林與同黨在短短十八個月內,不斷在凌晨時分潛入民居,以利刀指嚇住客,將他們綑綁蒙眼,搜掠財物,更輪姦女住客,以煙頭灼婦人乳房,甚至企圖強姦一名十一歲的女孩。
林於八六年被裁定七項打劫、七項強姦及一項非禮罪成,因罪行嚴重,對公眾構成危險,再犯暴力罪行機會大,故其打劫及強姦罪,均判囚終身。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