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出董建華辯解並非種票

搬出董建華辯解並非種票

【本報訊】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第五號報告書建議,○七年負責選出行政長官的選舉委員會人數由目前的八百人增加至一千六百人,四百名直選區議員、一百二十九名委任及當然區議員自動成為選委會成員。報告也確定,行政長官剩餘任期也算一任,所以補選特首在剩餘任期屆滿後只可連任一次。換言之,特首曾蔭權只可連任一次,任期最長是七年。

提名人不設上限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楊森批評,委任區議員由行政長官委任,但他們同時擁有資格選舉行政長官,此建議有如把「種票」合法化,根本不符民主原則。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張文光也批評,讓當然及委任區議員參與特首選舉,只是強化目前不民主的欽點成份。
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回應稱,目前委任區議員由前任特首董建華委任,所以這一屆行政長官選舉不存在種票問題,至於○七、○八年以後的選舉制度,則要留待日後檢討。
不過,他未有正面回應若○七年前有委任區議員出缺,要由特首重新委任的問題,只說這是假設性問題。
專責小組也建議,把行政長官參選提名門檻由一百人相應增加至二百人。雖然曾蔭權及董建華競選時,都被外界批評獨攬提名,剝奪其他人參選機會,但專責小組決定不設行政長官提名上限,及繼續規定行政長官不能參與政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