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者願放權息爭拗

委任者願放權息爭拗

【本報訊】由特首委任的區議員,在新政改方案中一躍而成具有選舉特首權力的選舉委員會成員,港府建議被民主派批評是公然「種票」,學者斥責違反政治道德,有委任區議員亦說,由於並非經選舉晉身議會,故同意「放低少少權力」以息社會爭拗。

同意逐步取消委任

港府回歸後恢復委任區議員制度,以籠絡政黨及平衡黨派勢力,現屆區議會共有一百零二名委任區議員,約佔整體區議員數目五分一。
本身是恒生商學書院院長的沙田委任區議員崔康常稱,雖然委任區議員非經由選舉產生,但在現行法例中權責與民選議員無異,故他接受當局安排,但若剔除委任區議員可推選特首及互選立法會議員的權力可減少社會紛爭,他同意「放低少少權力。」
西貢委任區議員、基督教靈實協會總監林正財表示,由於委任與民選區議員權責相同,委任區議員享有推選特首權力並無不妥,但他同意下屆區議會起逐步取消委任制,同時訂明委任區議員不具有推選特首及互選立法會議員的權力。政府人士昨稱,暫未有諮詢委任區議員不讓他們享有上述投票權的問題。

學者指違選舉公正

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批評,由特首委任的區議員可推選特首,形同由候選人委任選民,嚴重影響選舉公正及完全違反政治道德,令整個政改方案蒙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