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明豐兩要員疑串騙六千萬元

前明豐兩要員疑串騙六千萬元

【本報訊】已清盤的證券公司明豐集團,其集團主席於九七年間,涉嫌借公司資金近六千二百萬元,為減少帳面欠債及避過證監會調查,串同公司財務經理,偽造七個虛假客戶戶口,將欠債變為客戶欠債,前集團主席及財務經理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不斷借取資金

控方指,明豐集團由八間公司組成,經營股票外滙交易,處理客戶現金股票及孖展戶口,其中只有四間公司涉案,包括祺豐盛國際財務有限公司、集豐證券有限公司、宏豐盛財務有限公司及明豐金融有限公司。四間公司於九八年,遭證監會申請破產,已停止業務。
首被告陳廣鴻(六十五歲)案發時為明豐集團主席,可簽發公司支票,次被告劉國明(四十四歲)為祺豐盛財務經理,昨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案發於九七年十二月至九八年五月間,首被告簽發公司支票,不斷借取祺豐盛資金,涉款逾六千二百萬元,部份資金支付予他及其妻操控的領固有限公司戶口,有時直接簽發予其他明豐集團以外公司,該些公司在澳門經營賭場。
案件編號:DCCC7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