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明愛醫院一名年輕骨科醫生,涉嫌在病房內三度撫摸一名二十二歲男病人下體,被控三項猥褻侵犯罪名,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對控罪答辯,押後至下月八日再提訊,控方表示案件將轉介區域法院審訊,申請押後以待轉介文件,裁判官准被告以五千元保釋外出候審。
涉案病人年22歲
被告于宗耀(三十八歲),報稱醫生,被控三項猥褻侵犯罪名,控罪指被告於今年五月十七日,在九龍深水埗明愛醫院懷信樓10B男骨科及創傷外科房內,猥褻侵犯一名二十二歲男病人;被告並被控於翌日,即五月十八日,在同一地點,兩度猥褻侵犯同一名男病人。案件現交由長沙灣刑事調查隊第一隊高級督察唐瑞葉負責。
控方昨在庭上指出,被告在事發時涉於醫院的病房內,撫摸二十二歲男受害人下體,其後受害人向警方報警求助。
院方暫不作回應
明愛醫院發言人就有關員工被起訴一事,指案件涉及法律程序,院方暫不予回應。
被告被控違反的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任何人猥褻侵犯另一人,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十年。
案件編號:KTCC749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