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修例規範無目的集資活動<br>公司批新股 擬限批一成

交易所修例規範無目的集資活動
公司批新股 擬限批一成

由於投資者關注上市公司獲增發20%新股的一般授權,會影響小股東利益,港交所(388)上市委員會建議,修訂現行《上市規則》容許上市公司每年最多增發兩成新股的「一般授權」規定,若公司純為籌集現金而增發新股,其一般上限會降至已發行股本的一成。若增發新股是為收購項目,則仍維持兩成上限。

【本報訊】港交所上市委員會主席鄭慕智表示,昨日委員會召開政策會議,討論一般授權的問題。他指一般授權的安排有助公司更靈活籌集資金,不過考慮到市場的意見,所以訂出新安排。港交所會繼續容許可增發兩成新股的上限,但加設一項要求,若發新股的目的只純為籌集資金而沒有特定用途,其可增發之新股上限為10%。

用作收購維持兩成

鄭慕智強調,今次修改是經過深入考慮及諮詢,有關安排仍要經過一定的程序,包括證監會的認可,才可修訂《上市規則》落實新安排。至於今次修改並無涉及規限發行新股股價的折讓,他表示,以市場來釐定是最適當,不宜由委員會作決定。
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表示,新方案可以接受,認為已平衡各方利益。
自港交所董事DavidWebb於03年發起「殭屍行動」,呼籲投資者在藍籌股股東大會上,對一般授權的議案投反對票後,今年初見成效。東亞銀行(023)4月的股東會上,一般授權的動議被否決。稍後中銀香港(2388)則主動將純為籌集資金而非為收購項目的一般授權上限,降低為已發行股本的10%。
另外,證監會公布檢討港交所上市科監管上市事宜的首份年度報告,透露上市科已於今年中旬採納了只作出公開制裁的政策,即取消私下譴責違規者的做法。證監對此表示讚揚,指私下譴責並非有效的紀律處分方法,因私下制裁不會被公開,也不會帶來任何反響。港交所已計劃就停止私下譴責修訂《上市規則》,令其正規化。

取消私下譴責違規者

不過,報告對上市科部份做法表示質疑,包括更改一些新股上市申請既定的常規,有關更改可能對市場構成重大影響,但卻毋須事先經證監同意。證監認為,在不發出任何警告的情況下更改交易所的既定常規,可能會擾亂上市申請人的時間表及令市場感到混亂。證監引述的例子,是港交所今年中改變做法,要求上市申請人在會計師報告內提供有關財務報告滙報期末段的比較數字,但事前未有廣泛通知市場。證監認為,港交所應考慮事先發出公開通知。
然而港交所無意採納該建議,指上述案例是處理違反《上市規則》內,有關提供滙報期末段比較數字的情況時所採用的手法。港交所認為,上市科須保留在不事先向市場發出通知的情況下採取行動的權利,以保障投資者利益。
至於證監指上市科並沒有電子資料庫紀錄以往所有技術知識素材,建議設立資料庫,以儲存先前所有的技術知識素材,以便上市科內部的訊息分享。港交所則表示,正檢討資訊科技常規,以改善電子紀錄。
證監又關注上市科人手流失問題,尤其上市科旗下監察部去年流失率達38%,是上市科內最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