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特得獎,我說這個獎是他的棺材釘,只是拾人牙慧。當年艾略特、海明威、紀德得獎時,創作力已經衰竭,艾略特就挖苦諾貝爾獎正好比作者的棺材釘。
這可有點像奧斯卡甚麼終身成就獎,差利拿到手後安心走了。川端康成七十歲拿獎,七十有二蹬腿去了。眼下品特七十五歲,但願他能活到滿百就好了。阿根廷那位失明作家波希士等到一把年紀,憋不住說了幾句負氣話。錢鍾書就批評他道:「這表示他對自己缺乏信念,而對評獎委員會似乎太看重了。」
其實名家如喬伊斯、吳爾芙、康拉德、卡夫卡都是落在滄海當中的好些遺珠,波希士亦何必有恨?你看連馬悅然也說,諾貝爾獎不過一小撮瑞典人頒的獎而已。
諾貝爾獎實在問題多多。詩人里爾克只因生於布拉格,滿世界跑如吉卜賽人,沒有國籍,又怎能贏得評選諸公認可?另有很多文學作品只因用小眾的生僻語文寫成,就不得不先經專家翻譯才獲評選。自我宣傳,出版商的推廣,也屬得獎的先決條件。
難怪多年以來,諾貝爾獎有這麼多的遺珠。有眼無珠的評審委員,把魚眼當作珍珠又已非一兩回,那麼這個獎倒不如叫魚眼獎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