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 《基本法》四十五條關注組立法會議員、資深大律師
政府即將公布的「區議會方案」,有兩大敗筆:一、賦予委任區議員選舉權力,違反民主原則;二、方案缺乏前瞻性及具體選舉制度細節,難令人信服。
就立法會選舉而言,逾百名委任區議員足以扭曲整個區議會的政治分布及形勢,亦同時否定了反映大多數選民政治傾向的區議會選舉結果,是壓抑民主的行為。就行政長官選舉而言,逾百名委任區議員足以聯合提名某一位候選人。在公眾眼裏,該候選人比其他候選人享有明顯優勢,影響選舉的公平、透明度和認受性。
路向圖與時間表
特區政制發展以普選為目標,不應新增選委會的功能界別,以免阻礙邁向普選的進程。若民主政制發展的路向圖,是透過發展地區政治以達致普選,政府便必須明確指出區議會在日後政制發展的角色及地位。香港人不能接受一個只為適應當前政治形勢,但不顧及長遠政制發展的權宜方案。倘若數年後,政府認為要取消區議會在政制發展中的角色,另覓他途以達致普選,那麼今天走的路就白廢了,今天的政改方案亦會成為民主發展的絆腳石。這是不可接受的。
一個有誠意邁向普選的「區議會方案」,應包括以下幾點:
選委會方面:
一、增加四百席,全部由民選區議員出任;
二、將團體及公司票改為個人票,擴大選民基礎;
三、改革選委會功能界別議席,使其可反映界別內的選民數量與議席成正常比例。例如,漁農界對社會經濟的影響力及選民人數遠較其他界別少,但在選委會中竟佔有四十席,反觀教育界、醫學界及法律界等只各佔二十席,比例既不公平亦不合理;
四、提名下限應維持在一百票,同時增設提名上限為二百票,以確保不會再有候選人自動當選的情況出現;及
五、增設信任票制度。
立法會方面:
一、增加十席。五席由直選產生。另五席連同現時功能界別代表區議會的一席共六席,將全港十八個區議會分六大選區,由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及
二、取消功能界別的團體及公司票,擴大選民基礎。
整體民主發展方面:
一、說明區議會方案如何於二○一二年配合落實全面普選:例如於二○一二年將選委會改為一個八百人、由現有功能組別及四百名直選區議員組成的「提名委員會」,由該委員會提名候選人,再由市民以普選方式選出行政長官。於二○一二年選出的新一屆立法會的三分二議席將由直選產生,餘下議席由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
二、確認政黨於政制發展的地位,委任政黨代表入行政會議及取消集體負責制;
三、改善行政立法關係,尊重立法會的意見;及
四、簡化決策程序及摒棄官僚態度,多聽民意及提高公務員的工作效率。
香港作為國際經貿中心,其地位與鄰近珠三角不同。一個可成功持續吸引外資的經貿中心,其先決條件是有一個民主法治的社會環境。最近世界經濟論壇以香港法治下降和政府在決策上偏袒為由,調低香港競爭位置,就是最好的實例。任何政改方案,均不應給予港人及國際社會錯誤訊息。在這方面,政府必須彰顯其推動民主的決心和誠意。
即將推出的政制改革方案,目標不應只為取得三分二立法會議員的支持,而應該得到絕大多數立法會議員及港人的支持。
要做到這一點,方案必須有明顯及實質的民主進程,不能巧立名目,以求取得短暫平穩過渡。此既非中央所願,更非港人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