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長官曾蔭權表示,研究制訂全面的公平競爭法,並非要干預市場,因本港有九成八的商業機構屬中小型,聘用僱員總數佔商業機構六成,政府必須提供公平的競爭環境,以免出現大公司壟斷市場。民主黨認為曾蔭權在制訂公平競爭法的立場已較前任特首董建華積極,促請政府盡快制訂適用各行業的公平競爭法例。
亞洲四地無相關法例
曾蔭權昨在港台節目《給香港的信》中表示,明白可能有人擔心,制訂一刀切的公平競爭法會窒礙市場發展,甚至引起更多訴訟,但他強調,政府並非要干預,而現時亦是適當時機研究是否有需要訂立一個全面的公平競爭法。
民主黨公平競爭政策發言人李華明昨稱,現時全球已有超過一百個國家或地區制訂了公平競爭法,而亞太經濟合作組織二十二個成員中,亦僅得香港、馬來西亞、汶萊及巴布亞新畿內亞沒制訂有關法例。他促請港府訂立一套跨行業的公平競爭法例,立法限制操縱價格、分割市場、串通投標、掠奪性價格及綑綁式經營五種嚴重的反競爭行為。
李華明又批評,現時競爭政策委員會缺乏非官方成員,又沒有主動調查權,建議政府擴大委員會的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