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西九龍衝鋒隊一名警員近日搬遷往西貢匡湖居鹿尾村居住,聲稱曾因泊車問題與人爭執,但事後和解。豈料至昨晨他停泊住所門外的電單車及附近空地的私家車同時被人縱火,其中電單車嚴重焚毀,幸無人受傷,警方正調查連環燒車事件的動機。
遭人縱火燒車警員姓麥(四十四歲),加入警隊多年,現駐守西九龍衝鋒隊,近日與家人租住鹿尾村一間村屋。
事主表示他本身擁有一輛綿羊仔電單車,停泊在住所對開路邊,近日再向親人購入一部私家車代步,將車停泊在住所對開二十餘米的空地。
據悉大前日事主被指私家車佔用他人停車位,兩番與對方一名貨車司機發生激烈爭執,雙方鬧得不歡而散。至前晚對方更登門指事主私家車再度佔用他車位,當時事主不在家,事主透過電話與對方傾談後,着家人將私家車鎖匙交予對方將私家車泊開,其後事主聲稱在業主介入下與對方交涉,雙方和解。
電單車嚴重焚毀
昨凌晨二時許,事主駕駛私家車返回村內,如常將車停泊空地後回住所休息。至凌晨三時許,事主發現屋外傳來異聲開門查看,發現停在門外電單車着火焚燒疑被縱火,立即自行開喉將火撲熄,電單車嚴重焚毀。
事主隨即趕至空地查看私家車情況,發現車底被人塞入着火報紙縱火,及時將報紙移開,私家車損毀輕微。事主聲稱不知被燒車原因,警方列作「縱火案」處理,正調查事件會否與泊車糾紛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