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員與任職滙豐銀行的妻子,涉嫌冒簽文件,透支及提取銀行客戶逾一千萬元存款,共被控九項盜竊及使用虛假文書罪名,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兩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等候控方準備轉介區域法院審訊的文件,裁判官遂將案件押後至下月四日再提訊,兩名被告獲准以一萬元現金保釋外出。
首被告張志偉(四十三歲),報稱警員;次被告林綺萍(三十七歲),報稱香港上海滙豐銀行前職員,現無業,控方指兩人是夫妻關係。兩名被告共被控八項盜竊罪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控罪指兩人於○一年十一月至今年四月期間,在八名受害人的滙豐銀行戶口中,提取及透支共一千一百七十萬元;兩人另於今年二月,在皇后大道西偷竊其中一位受害人五千元,控罪又指兩人在同月,知道或相信是虛假的定期存款續存證明書,意圖誘使廖佩珍接受為真文書,以致對廖不利。本案由港島總區重案組2A隊負責。
案件編號:ESCC4435/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