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德厚街公屋禾輋邨街巿一燒臘檔,經常在檔口內外存放十數瓶瓶裝石油氣,違反《氣體安全條例》規定,附近居民稱,雖曾向機電署投訴,但只在機電署人員巡查後稍作收斂,不久又見燒臘檔隨處擺放大批石油氣,有時甚至多達十瓶,居民擔心氣體燃料靠近爐火易引發爆炸,危及公眾安全,故向《蘋果》求助。
禾輋邨居民投訴稱,邨內街巿一間燒臘檔,因日常營運時須煮熱滷味食物,店前擺放多個石油氣爐,燒臘檔內外則存放數瓶石油氣。
貯存過量居民恐慌
居民稱,近年見燒臘檔擺放瓶裝石油氣愈擺愈多,有時甚至貯放多至十瓶,他擔心氣體接近點燃中爐火,隨時有可能引發爆炸意外,雖曾向機電署投訴,但只在機電署人員到場調查後稍作收斂,不久又故態復萌,燒臘檔內外又見擺放一瓶瓶石油氣。
「街巿咁多人流,如果擺咁多罐石油氣喺度,爆炸起上嚟,會牽連好多人命。」
本報記者早前到禾輋邨街巿了解,見街巿有三間燒臘檔,被投訴的燒臘檔共擁有兩個名稱相同檔位,兩個燒臘檔各貯放三至四瓶石油氣。其中一檔口前,有兩個石油氣爐正在使用石油氣煮熱滷水食物。
另在檔口對開一條通道上及一空置舖位前則各放置一瓶備用石油氣。
機電工程署書面回覆本報查詢時稱,根據《氣體安全條例》(第五十一章)規定,除非得到機電署氣體安全監督批准,在一般商舖內的石油氣瓶儲存上限為總容水量一百三十升,以一瓶十六公斤(即約三十五升)裝石油氣計,其儲存上限為三瓶。
機電署亦收到投訴
機電署稱,最近亦收到同類舉報,曾派員到禾輋邨街巿視察,其間發現在有關燒臘檔前共放置九瓶、總容水量超逾一百三十升的石油氣,即時根據氣體安全條例,向檔主發出改善通知書,着令有關人士作出改善。
其後,機電署再往覆查,並無發現燒臘檔再違反氣體安全條例的情況。該署會繼續監察及巡查上址,以確保公眾安全。
(○九二四○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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