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商舖部有批人較早時過檔港置,本來係平常商業行為,估唔到有下文。 據講,有過檔員工喺離職前,將中原嘅料fax同e-mail出去,中原追查,發現地址係港置辦事處,再搵私家偵探搜集證據,然後向法院申請搜查令,由中原法務部員工與獨立律師一齊到上址,要求入內搜查,點知港置唔畀佢哋入內。事後,中原與律師向法院滙報,由法院跟進。 港置及母公司美聯表示,徵詢過法律部意見,不能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