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為已故香港樂壇奇才黃霑治療肺癌的仁安醫院微創中心主任嚴秉泉,涉嫌沒有阻止《壹週刊》在○三年十一月六日出版的一期雜誌內,刊登一篇文章宣傳他的專業名聲,吸引病人向他求診,干犯專業行為失當。
根據《壹週刊》有關文章報道,大標題寫着「無刀勝有刀」嚴秉泉,部份內容指「中大外科講座教授嚴秉泉施手術卻不用刀,他的病人也沒有長長刀疤,因為十一年前,他率先引入胸腔鏡手術到香港。」文章又指「他是胸腔鏡手術的國際專家,也是權威胸腔外科參考書《微創心胸外科學》的編撰人之一。」
指控罪違言論自由
文章並透過一位六十歲女病人江貴儀及其丈夫的訪問,盛讚嚴秉泉除了照顧病人外,更連她的家人也照顧得無微不至。此外,文中介紹了嚴的履歷,包括他分別於八一年在英國劍橋大學取得雙一級榮譽畢業;以及八四年在牛津大學取得醫學學位等。
醫務委員會昨日就事件進行聆訊,嚴秉泉的辯護律師在聆訊中稱,有關控罪牴觸《基本法》保障個人言論自由及發表意見的權利,惟控方說需時研究有關觀點。聆訊未完,擇日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