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荃灣石圍角邨街巿經營蔬果鮮花舖的中年老闆娘,○二年九月十一日早上往油麻地果欄買貨後,推着載滿貨品的手推車沿新填地街而行,遭一輛輕型貨車撞倒,傷後令婚姻生活變壞,過去數月夫妻沒有行房。她早前興訟高等法院,向肇事輕型貨車司機索償,昨獲判賠償逾一百六十萬元。
現年四十二歲的原訴人蕭慧儀,控告輕型客貨車司機劉善恒(皆譯音)。原訴人指車禍致左腿嚴重受傷及有骨折,接受過八次手術,住院長達八十天。原訴人指稱因臀部痛楚而不能搬動重物,意外後婚姻生活逐漸變壞,她今年九月在庭上作供稱,近數月來夫妻也沒有行房。
案件編號:HCPI7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