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觸發台灣朝野立委動粗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草案和《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草案,過去數月一直在島內爭議不斷。綠營一直指摘藍營以立法院多數暴力「仗勢欺人」,揚言不惜「焦土抗爭」。
根據《NCC組織法》,台灣行政院新聞局現有的廣電傳媒發牌和電波管理等權力,將會轉移至新成立的NCC。執政黨主張委員由行政院長提名後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但反對黨要求委員依各黨團在立法院所佔的席次比例推薦、產生。
被指與《反分裂法》呼應
至於《和促法》草案,則是由親民黨提出,規定在「九二共識」的前提下,台灣成立有權簽訂「兩岸和平協定」、「三通協定」的「兩岸協商特別委員會」。綠營指摘該條草案,與大陸的《反分裂國家法》「互相呼應」,是向大陸投降的法律。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