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新人選,傳聞由年富力強、立場自由的法律界新晉上位,此一席為政界各股勢力必爭,爆出一個冷門,而且居然是「出身寒微」的開放的年輕人,其他勢力背景人士落選,「香港仔治港」形象加強,特首大權在握。
然而是否各派都心服口服呢?有人竟然提出,梁愛詩不必「全退」,在律政司內掛一個「顧問」位。
律政司司長就是律政檢控的最高人物,還「顧」甚麼「問」?在律政司裏安一個「顧問」,是有心把特區政治「八十年代中國化」。為甚麼是八十年代?因為只有在那個不幸的時期,胡耀邦做總書記,趙紫陽當總理,上面還有一個「中央顧問委員會」,「顧問」的主席是陳雲。
今天的中南海,也早已沒有了甚麼「顧問」,叫江澤民當胡錦濤的顧問、朱鎔基當溫家寶的顧問試試看?提出梁愛詩留任「顧問」者,是有心亂港之輩,其心可誅。《基本法》內確有可另設「顧問」的條文,不過「顧問」不屬任何部門,零散獨立,「必要時英國人也可以出任」,而不是可以在律政司、財政司、政務司這一級都另設「顧問」。在中國人的政治裏,一旦要搞個甚麼「顧問」之職,就是有人想搞些分拆架空的奪權小動作。「顧問」可虛可實,可大可小,胡耀邦與趙紫陽即淪亡於「顧問」之手,不但為官場大忌,連做生意辦企業,對於「顧問」的職權亦必須確定:「顧問」不可垂簾;「顧問」不可託孤;「顧問」寧可投閒置散也不可變種為太監。
新任律政司司長,如果屬於四十歲的「年輕梯隊」,則屬為「港人治港」培育新血的良政。年輕一些,沒有過去二十年的風雨包袱,至少沒有出席過幾次人民大會堂的國宴和北角的酒會春茗之類,尚未遭中國飲宴政治文化污染,人格相對較為清純獨立。本來盛傳的三兩位人選,十年八載以來早已是「波場常客」的社交風頭人物,五湖四海,人脈寬廣,將來要檢控某某,又怎難避免大開中國式人情的大門?
新任律政司司長,「出身寒微」是其次,最重要是謝絕官場商界的飲宴,不要認識那麼多「名人」,患上自閉症更佳,這樣就可以埋頭進修,六親不認,時而去英國等普通法先進地區尋找靈感。
華文傳媒記者有責保護這位新秀,不要做那麼多他今天穿甚麼衣服、明天去哪裏度假等新聞八卦無聊甜點,不要把一個主掌律政的官員「中國化」和唐人街「八婆化」,教壞了這位人物,篤信「新聞自由」的八婆華文傳媒,都是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