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文烈報道】港府訂出紡織及製衣業輸入外勞方案的具體內容,建議不同工種有不同的外勞配額,其中由於針織機織工及縫盤工在本港比較缺乏,故外勞配額可以高達一拖四,即每聘用一名本地工人,可聘用四名外勞。
港府又規定僱主須以底薪形式,支付工資予本地工人,並確保工人在每六個月內,總收入不低於二萬四千元或二萬七千元,平均每月不低於四千元。
培訓中心助港工人
據了解,政府官員最近提出的輸入外勞計劃,只適用於紡織及製衣業四個本地缺乏技術工人的工種,即平車、特種衣車、針織機織工及縫盤工,屬試驗性質,輸入外勞人數達五千個便會進行檢討。
此外,政府就不同廠房及工種,訂出三種輸入外勞模式,若回流廠商希望引入平車及特種衣車車工,本地工人與外勞的比例是一比一,但對於一些長期留港的廠商,則可獲最高一拖四的外勞配額。
由於本地針織機織工及縫盤工人才較少,故無論僱主現時是否聘有有關工種的工人,都可獲一拖四的配額。為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政府會成立招聘及培訓中心,登記求職者資料及進行培訓工作,通過測試的本地工人會納入登記冊內,以便安排入職。
規定以底薪付工資
政府又規定僱主須以日薪計算的底薪形式,支付工資予本地工人,日薪為二百及二百三十五元,視乎工種而定,產量超越底薪者工資以件工計,輸入勞工的每月工資亦根據相同原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