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文娛藝術區單一招標惹來極大爭議,現在特區政府「順應民意」取消單一招標,社會上的爭論依舊不休,問題究竟發生在哪?
有人認為修改後的招標方式,只是改頭換面的地產項目,而非文娛藝術發展,而且未脫「官商勾結」的味道,對文娛藝術的長遠發展亦無保障,故而反對。此外,「天幕」之建造被指浪費,並未善用資源,應把有關建造費用撥作其他用途,例如成立基金發展文娛藝術。亦有人認為修改後的發展模式,不但比原計劃好,亦可降低「官商勾結」的形象,反映特區政府從善如流,亦有效運用資源。
政府的角度又如何?西九項目之爭拗已拖了一段長時間,當然認為新方案已能平衡各方利益才會推出,這點不用懷疑。各有各說,誰的意見最可取?
可以說,各種說法均有理,亦具邏輯,故問題不在誰的理據更強,而在於誰的角度更佳。不同的角度衍生出不同的推理及結論,正常不過,故一切分別,在於「角度」,而非「結論」,但要比較「角度」孰優孰劣並不容易,因為那不是科學的分析,而是「價值觀」的分野。
政府取向須果斷
若以「文娛藝術發展」為首要重點,則其他考慮便變得次要,與此相悖的因素,便盡可能在出現衝突時讓路。反之,若「項目自行融資」與「文娛藝術發展」同為首要目標,則後者與前者若出現不協調的情況,則兩者便會出現犧牲的一方。在實務上,文娛藝術的考慮多是被犧牲的一方,原因是要「自負盈虧」,若再加上「利潤」的考慮,則文娛藝術的發展便要作出更大的讓步。
亦有發展商曾經提出,政府要「善用資源」,將文娛藝術區的地產項目分拆出售,可為政府帶來不少於2000億元收益,財赤問題迎刃而解。
究竟政府應堅持「文娛藝術發展」為首要目的,還是「善用資源」,不要浪費土地,其實都是見仁見智問題,是價值觀的取態,沒有所謂「對與錯」,若有所謂「對與錯」,只是事後按情況的批評,但由於項目不能在同一背景下再來一次,其實比較無從,事後的批評亦不一定公平。
只要把問題簡化,由特區政府按實況定出「價值觀取向」,向公眾清晰交代,一往無前,可能是最好的處理方法。文娛藝術區對香港有頗正面作用,一拖再拖,對香港並無好處。
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