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黃大仙鳳德道與飛鳳街交界鳳凰護老院職員,被在院舍療養長者家人投訴錯配精神科藥物服食,長者雖投訴藥物種類數量有異,但職員未有理會和複查,以致誤服精神科藥物,全身乏力,神情呆滯,要送往醫院治療。
在鳳凰護老院療養的八十五歲李婆婆,其兒子陳先生稱,他於本年七月底,安排母親入住鳳凰護老院,至八月十一日,他與家人探望母親時,發現母親全身乏力,神情呆滯,昏昏欲睡。
他憶述,「佢當時表現得周身唔舒服,問多兩句,佢先講話前一晚同嗰日朝早,食咗啲唔係平時食開嘅藥,同姑娘講,姑娘只係叫佢食藥。」他擔心母親吃錯其他院友的藥,遂要求院方代召救護車,將她送往醫院治理。
全身乏力神情呆滯
他說,醫生檢查後,證實其母親誤服精神科藥物,致有神情呆滯、全身乏力情況出現。「我媽咪雖然已經八十五歲,但一直都好精神,只係有少少行動不便同血壓高,好彩我哋早發現佢食錯藥,如果唔係,咁樣長期錯食精神科藥物,一定對她健康有好大影響。」近日與家人商量後,決定向本報投訴,揭露此事。
鳳凰護老院有限公司回覆本報查詢時承認,職員執配藥物時將藥箱調錯位置,導致錯派藥物予院友李婆婆服用,為此有關職員已離職。李婆婆雖曾向職員表示,所服藥物與平日有異,但因有關職員經驗尚淺,誤會院友「扭計唔想食藥」,致未有就此複查。
事後,院方亦採取措施,加強員工對藥物處理的認知,遵行社署訂定執藥及派藥的「三核五對」指引,防止同類事件發生。
社署派人突擊巡查
本報曾向社會福利署查詢上述投訴個案,但直至截稿仍未收到回覆。但社署安老院牌照事務處早前函覆陳先生時表示,牌照事務處的保健及衞生督察隊護士長曾於事後突擊巡查鳳凰護老院,透過查核有關紀錄與部份當值員工、和長者住客面談及電話聯絡社康護士,根據所得資料,證實投訴確立。該署已向有關安老院發出警告信件,要求改善。牌照處督察亦會按機制監察該院,確保該安老院服務質素能符合發牌要求。
(一○○四○六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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