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社會 - 吳靄儀

和諧社會 - 吳靄儀

最近,「和諧社會」成了熱門政治口號,從訪港的國家副主席曾慶紅,到新的特首曾蔭權,都在重複這個口號。但是,怎樣才是和諧,怎樣才可以達到和諧社會呢?我倒是最同意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蕭揚的說法。
蕭揚院長說:甚麼是和諧社會?和諧不是沒有原則的,而是要建立在公平正義之上。只有透過民主法治,才能達到和諧社會。
我覺得他想得很通透。真正的和諧不是只在表面上減少爭議,而是當社會利益平衡,在公共制度上每人都得到公平對待,不因貧富、地位、性別、信仰而受到歧視,那麼社會就會享有和諧,人民能夠安居樂業,各盡本份。政府的責任、議員的工作,其實就是透過政策和法律及資源運用,盡量令社會公平正義。若不負起這個責任和努力於這些工作,光叫不平則鳴的人為了社會和諧而保持緘默,不但毫無用處,而且會加深了社會的不公平不正義,反而是更加分化社會。董建華的錯處,就是他的「和諧社會」,是要不滿的人減少批評。
曾慶紅的和諧社會較為進步;在這個形勢下叫人互相包容,並不純粹叫民主派、反對派容忍保守派或政府的不同看法和立場,同時也有勸喻傳統左派接納新特首及容忍更多的民主派聲音的意思。然而,這是不夠深入的,水火不容,自然無法合作,令社會停滯不前;但互相包容,又應有甚麼目標呢?不應是直接或間接的互惠互利;邁向「公平正義的社會」,才應是每個從政者的目標。要達到這個目標,第一便要保障言論自由,及保障獨立的司法機關,及公開公平的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