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懷疑精神有問題的年輕私人鋼琴男教師,藉教授鋼琴時分別非禮兩名女童,其中一次更疑將鼓棍放進女童下體,首名五歲受害女童的母親,因擔心非禮事件曝光會影響女兒,遲遲沒有報警,直至另一名九歲女童被非禮,事件才揭發。鋼琴男教師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三項非禮罪,案件押後本月十七日等候其精神及背景報告始判刑。 記者:陳詠詩
辯方指出,根據今年九月索取的精神報告,二十歲被告甘永賢精神有問題,或不適宜答辯,故要求法庭索取精神報告,以確定被告是否適宜答辯或接受精神治療。法官遂先聽取被告答辯,再索取進一步精神報告,以決定判刑或其他處理方法。
女傭客廳等候
被告曾報稱參與毅進計劃,並在香港教育學院修讀音樂課程,亦為兼職鋼琴教師。被告昨承認於○四年十一月至○五年四月,在家中教授鋼琴期間,三度非禮兩名年齡九歲及五歲女童。
控方案情指,今年四月二十三日早上,九歲受害女童由女傭陪同到被告住所後,跟被告單獨在房間內學琴,女傭則在客廳等候。當時被告關上房門及拉上窗簾,並表示要教唱歌,着女童閉上眼睛躺在琴椅上。
被告隨即扯高及拉下女事主衣服,大肆非禮她,女童感到有硬物放進下體,直至電話響起,被告才停止。女童張開眼睛,看見被告放下一枝十吋長鼓棍在琴頂,而被告到住所樓下接朋友後,便繼續教琴。女童回家後向母親投訴,其母發現女兒下體發紅,遂致電被告對質,被告致歉,並表示不會再犯,女童母親最後報警。
一個案無報警
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於○四年十一月至十二月間,曾兩度非禮另一名五歲女童,該女童自○四年暑假開始跟被告學琴,每次其母均陪伴在側,其後改由女傭陪同,自此,女童便與被告獨留房內學琴。被告每次犯事均着女童閉上眼,然後非禮她下體。女童曾向母親投訴,惟其母擔心事件曝光會影響女兒,一直沒有報警。
案件編號:DCCC66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