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針對外傭僱主違法短付外傭的工資、不發放休息日和勞工假期的問題,勞工處在今年首九個月,成功檢控三十五宗外傭僱主違反《僱傭條例》的個案,即平均每月有逾三宗外傭僱主遭票控的案件。
提供旅費住宿
勞工處及入境事務處昨日首次合辦「外籍家庭傭工資訊博覽會」,出席的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張建宗稱,勞工處極為關注外傭僱主非法剋扣外傭工資的問題。他強調,在有需要時,勞工處會向那些曾遭剝削、但已返回原居地的外傭,提供他們返港作證所需的旅費及住宿,並安排他們來港到法庭擔任證人,增加對違例僱主入罪的勝訴機會。
數字顯示,今年首九個月,勞工處共處理一千四百多宗涉及外傭解僱、欠薪、欠發放休息日的求助,較去年同期下跌一成半;期內該處成功檢控三十五宗違法僱主案件,較去年全年的三十三宗及前年的二十九宗更多。該處並將向立法會提交草案修訂《僱傭條例》,將欠薪的最高罰則由目前的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增至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
此外,他指出,今年首九個月已有四間職業介紹所,在介紹外傭工作時濫收費用和違反入境條例,遭勞工處吊銷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