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 人 - 李敏

換 人 - 李敏

位高權重的女朋友F剛炒了一個資歷高但不聽話的員工,她的心得是:「也試過花時間去改變她,希望她會跟大隊做,但不知是否成年人的腦袋太多預設,真的改變不了她,結果還是要她離開。」從前我說,三十歲以上的人改不了,我真是大錯特錯,基本上十八歲以上的人已經改不了。
我同意女朋友F的看法,雖然我並不主管大機構,但從我用外傭的經驗,是好是壞,從一個人上班的第一個月尾已是有迹可尋。
換了一個人,很多事情都有轉機,是在位者的性格影響大家的命運,只有轉變才能改變大家對命運的看法。
所以我不反對性格不合就離婚,因為性格不合根本不應該結婚,不過既然結了婚,就等到其中一方受不了要換人吧,像球賽中教練為顧全大局也只有這樣做。
換人是方法,但不是人人在任何時間都能換人,最少父母兄弟姊妹子女你不能換。不能改變又不能換,只有換自己的心態。勤奮正直的朋友G,為了還哥哥的賭債,到現在都沒有儲夠錢跟女朋友結婚,自己的屋也斷供,都是為了家人犯的錯。全家人為了一個成員惹出來的禍而增添麻煩,因為家人不能換,除非你換了一個六親不認的心態,那換的人即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