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初中語文課外讀物《親近母語》收了《水滸》中〈宋江怒殺閻婆惜〉一回,引起了爭議。爭議的焦點在於課文後面的一段評述文字:「閻婆惜真是該殺!明明穿的、吃的、用的都是宋江供給,卻偏偏在外偷情養漢;明明是自己的不是,卻偏偏拿招文袋來要挾宋江。閻婆惜真是刁鑽之至,潑辣之至,狠毒之至,真是不殺不足以平民憤。」據說這段評述出自一位大學老師之手。
學生家長質疑主要是針對這段評述:「該殺」、「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之類的話出現在中學課本中,簡直就是「教唆犯罪」。這位大學老師的評述已經夠莫名其妙了,更為有趣的是,一位法律工作者認為,教材中出現這樣課文違反了法律常識,甚至與現有法律唱反調。在我國《刑法》規定,任何人也無權剝奪他人的生命和自由。「真是該殺」卻肯定了宋江將自己厭惡的人殺掉的做法,這樣的導向是錯誤的。我們提倡文明、理性地解決問題,要用「公權救濟」,而非「私力救濟」。
照這位元法律工作者的邏輯,豈止宋江殺閻婆惜與現有的法律牴觸,整部《水滸傳》無一不牴觸,林沖有了冤屈,應該理性處理,相信政府,運用法律手段解決,而不是殺了陸謙走上犯罪道路;武松更是應該向西門慶的上級部門反映情況,或者到公安部隊報案,怎麼可以自己殺人報仇呢?整個梁山好漢的行為,在在與我們現有的法律牴觸,而高俅他們去征討梁山,倒是合法的平暴行動。
照這位元法律工作者的邏輯,《紅樓夢》裏的賈寶玉罪也不輕:近親結婚違反《婚姻法》,對未成年的女僕性騷擾,甚至還誘姦了其中的一位。
《水滸》「誨盜」,《紅樓》「誨淫」,這是歷來查禁這兩部小說的理由。而這兩部書確實與我們現有法律相牴觸,這位法律工作者何不提出,將《水滸》、《紅樓》一併禁掉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