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科前股東賄賂脫罪

先科前股東賄賂脫罪

【本報訊】廉政公署去年7月採取代號「驛馬星」行動,拘捕上市公司先科國際(724)一前股東,他被指賄賂兩名證券公司副經理及聯席董事,以「麻雀數」形式向兩人提供共8萬元,要求撰寫有利「先科」的研究報告。案件經審訊後裁定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等6項控罪全不成立。
裁判官不相信證人向法庭說出事實的全部真相,沒證據提及被告曾教導證人如何撰寫報告,認為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裁定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

證人沒說出事實全部

40歲被告高健行,報稱商人,03年持有先科國際約5%。6項控罪指被告於03年4月至04年5月,向兩名證券分析員陳柏淘及羅功恒提供8萬元及一部XploreG88智能手機,撰寫有利先科的報告。
案件編號:ESCC13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