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釀成兩死四十多人受傷的○○年入境處縱火案,最後一名受審的爭取居港權人士李世游,昨在高等法院被裁定一項誤殺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錦光罪名成立,另一項誤殺爭居權人士林小星罪脫,法官倫明高指關注李世游當年因同案的縱火罪已服刑四年半,不想他因接受重審,出現不公平的情況,故將案押後至下周三,先取一份懲教署報告,以考慮判刑準則。 記者:陳曉薇
李世游在宣判前表示,案件拖延至今已有五年,他亦被迫留港六至七年,無法返回家鄉,他感歎:「精神壓力好大,(這五年來)冇一日過正常人嘅日子」,「好後悔嗰日上過去,因為冇諗過搞到咁大件事」,他已做好心理準備,如果有幸獲釋,會立刻返回家鄉海豐,重過新生,否則便會在獄中繼續修讀自己喜歡的會計科目。
二十二歲被告李世游,被控於○○年八月十一日,連同主犯施君龍等七人誤殺梁錦光及林小星。
案情指,○○年八月二日,包括李世游的一批爭居權人士,中午抵達入境大樓一接待室,要求領取身份證及與入境處長見面,逗留至接待室辦公室時間結束後,他們仍不願離開。
釀兩死四十多人傷
入境處職員當時不斷勸喻他們離開,雙方對峙至六時左右,入境處職員準備清場之際,他們同時站立,手持天拿水樽,與職員對抗,混亂間有人潑天拿水及點起打火機,火勢迅速蔓延,釀成兩死四十多人受傷,梁錦光及林小星其後傷重不治。
根據當天拍下的錄影帶,示威者當初差不多全以鶴佬話對話,包括被告的部份男示威者手持膠樽,在場入境處職員不知事態嚴重,施君龍其後致電報案中心,表示會有人「淋身」同「放火」,其後施君龍更揚言「明年今日喺你哋死忌,你哋全部都會變燒豬」。
案件編號:HCCC6/01&35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