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均來集團(396)前董事總經理戴志華(圖),就集團旗下茵翠豪庭及愛琴灣任工程合約擔保人,遭總承建商中國海外的附屬公司指控拖欠逾5000萬元,呈請要他破產,案件昨在高等法院審理,法官頒令戴志華破產。
呈請人為中國海外發展附屬的中國海外房屋工程有限公司,於03年就茵翠豪庭及愛琴灣工程,分別向均來及工程合約擔保人、集團總經理戴志華追討工程費欠款,呈請人獲法庭頒勝訴判決,並於去年8月16日將法定償債書送抵戴志華,惟戴至今仍未清還拖欠款項,遂呈請要他破產。
均來旗下的屯門茵翠豪庭險些「爛尾」,及後由安永會計師跟進其財務,發現發展商所收的5億元定金被人取走,只餘下200多萬元,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亦曾介入調查。
案件編號:HCB1159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