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居於中文大學員工宿舍的婦人吳麗珍(四十四歲),得悉印傭不但打破錢罌,更將當中金錢當作垃圾棄掉,疑她在盛怒下用熨斗燙傷印傭手臂,案件昨在沙田裁判法院審結,裁判官裁決時指,法庭相信印傭為誠實的證人,但對於辯方呈遞她與被告對話的錄音片段,她堅持當中聲音不屬於她,則令法庭費解。
情緒困擾11個月
另印傭手臂的三角烙痕傷勢,與其被襲的證供存有疑點,基於舉證未達標準,裁定襲擊傷人罪名不成立。
吳婦昨獲脫罪後在庭外表示,她並沒有襲擊印傭,乃對方誣告,事件令她情緒極度低落,困擾她達十一個月。現對僱用家傭失去信心,除非經熟人介紹,否則不再聘用家傭。
案情透露,事發於去年十一月十二日,被告在廚房向正在熨衫的二十三歲印傭查問一個舊錢罌下落,得知印傭打爛該錢罌,並將內裏的金錢連同碎片,當作垃圾一起扔棄。被告繼而用熨斗連灼印傭手臂,印傭事後由友人陪同求助。
案件編號:STCC426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