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決就男性肛交案上訴

政府決就男性肛交案上訴

【本報訊】針對高等法院八月裁定,禁止十六至二十一歲的男同性戀者肛交是違反《人權法》及《基本法》的案件,政府鑑於事件備受關注和涉及法律原則問題,經仔細研究後,決定就高等法院有關《刑事罪行條例》第118C條有關二十一歲以下男子與同性肛交行為的判決提出上訴。

指原審法官錯誤

根政府的上訴通知書指出,政府一方指原審法官錯誤認為,肛交在法例上被認定為性行為之一,亦為男同性戀者的唯一性交途徑。政府又認為,若人權是一項重要元素,原審法官沒有考慮有關條文的立法原意,原審法官應一併考慮《刑事罪行條例》第118C及118D兩條條文,因為該兩項條文分別保障男女青年避免參與肛交行為。《刑事罪行條例》有關規管十六至二十一歲男同性戀肛交行為的條文,被指歧視男同性戀者,剝奪他們自行選擇生活方式的自由,早前遭男同性戀者提出司法覆核挑戰。高院法官夏正民在八月裁定,四項針對男同性戀行為的條文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