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理工大學二十一歲護理學高級文憑女生,於校內圖書館偷竊,並以偷來的信用卡購買電子產品及衣物,她早前承認偷竊,及以欺詐手段取得財產等八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
或因罪成未能畢業
被告曾還柙候判,獲駐監獄牧師撰寫求情信,內容指被告因背景及家庭問題受壓,裁判官最後判被告十八個月感化,並接受心理及精神輔導。
辯方指被告陳錦怡已賠償款項,但她極可能因罪成而被取消在醫院實習的資格,最終未能畢業。
控方指被告於今年三月二十九日至四月十九日間,先後兩次在理工大學的圖書館,偷竊四人財物,並以偷來的信用卡購買衣物及電子產品,其間信用卡中心通知店舖有關信用卡已報失,揭發案件。
案件編號:KCCC3206/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