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工人涉六度月台非禮女生

地鐵工人涉六度月台非禮女生

【本報訊】在特殊學校讀書的十七歲女生乘搭地鐵上學期間,疑連續六日被一名自稱是地鐵工人的男子非禮,對方聲稱受其母親所託陪她上學,於地鐵月台向她攬腰非禮,並曾觸及她的胸部。涉案員工被控六項非禮罪名,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

攬腰觸及胸部

四十一歲被告陳文輝,控罪指他分別在九月二日、五日至九日的六日期間,於樂富地鐵站月台六度非禮女事主,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五日再提訊,待警方繼續調查及進行認人手續,被告不准保釋,還柙看管。
控方在庭上表示,本案案情嚴重,反對被告保釋外出,並透露十七歲女事主於本月二日(周五)在地鐵樂富站月台等候埋站列車時,被告聲稱受其母親委託,陪同她上學,被告涉攬着事主腰部,其後一連五日趁事主上學時向她攬腰,其中一次更觸及她的胸部,事主告訴友人,最後報警拘捕被告。
辯方為被告申請保釋時透露,被告在地鐵公司任職工人,他已婚,妻子為文員,兩人育有一名十二歲兒子,被告可交出一萬元保釋金,到黃大仙警署報到,及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主任裁判官鑑於案情嚴重,控方指被告在一段時間內連續犯案,擔心若准被告保釋,被告很可能會再犯,故拒絕其保釋申請,暫還押監房。
地鐵公司發言人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會評論個別案件,並以員工個人資料屬私隱為理由,不肯證實本案被告是否為地鐵員工。
案件編號:KTCC70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