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四川蛇匪今年三月在青衣漁民村,迫令一名村屋女戶主返回寓所,亮刀要脅交出財物,鄰居聽聞女戶主對話報警,警員抵達現場戒備,蛇匪揚言恐嚇殺害女戶主,女戶主受驚由村屋二樓跳樓逃生,傷及盆骨和關節。該蛇匪昨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入屋爆竊罪,重囚六年八個月。
女事主跳樓逃命
二十八歲被告陳鋒原籍四川,非法偷渡來港,被控於今年三月三十日,在青衣青敬路漁民村一間村屋,作為侵入者,劫去姓梁女事主七百元及八達通卡。
案情指,女事主於案發日下午出門遇上被告,被告即將她推回寓所,亮出一把七吋長利刀,並以膠索將她綑綁,然後進行搜掠,取走七百元現金及一張八達通卡,其間鄰居聽到事主說「我拿錢給你,你不要傷害我」,隨即報警求助,警方不久抵達現場,被告便用雪櫃擋門,恐嚇說「如果你們強行進入,我便殺掉屋內所有人」。
事主見狀,為怕性命受到威脅,她成功解開手上膠索,從二樓跳窗逃生,警方立即爆門入屋,將被告制伏。
被告被捕後稱,他於案發前一天,躲在過境貨車底偷渡來港。二十八歲事主因盆骨碎裂,腦部受到震動,須入深切治療部接受治療,由於關節及腰傷,現仍需接受物理治療。
暫委法官賴磐德判他入獄六年八個月。
案件編號:HCCC18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