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朋友新居入伙,我們上去一坐。裝修設計花過心思,屋子寬敞,家具簡約,但總覺不對勁。
太有「氣氛」。所以不夠「光猛」。
氣氛,當然是幽暗的燈光,涼涼秋意,浪漫而悠閒。但屋子太暗,一切昏昏然,要就着燈光才可閱讀。並非理想工作間。
記得曾心血來潮,到某的studio去。一入電梯即覺病氣襲人,附近是寵物醫院專門街,貓貓狗狗沒一隻是活潑可愛的,這一帶,不免病懨懨。
書房大量藏書,有點濕,有種腐敗的味道,聚陰,不聚財。他說並沒歸屬感,令人不快。—但致命傷是十盞燈有四五盞是壞的。
從前人家張貼街招租房,都寫着:「光猛梗房,租金相宜,有孩莫問……」即使小小一間梗房,首要是「光猛」。日照最好,太陽出來了!日照不及,也得燈光火着,一室通明。
很原始的道理:夠光,才生猛。大門口玄關必亮長明燈。永遠像有人等你回家。有光,就有熱,有陽氣……一說,大家急忙檢討自家的「光猛」度,我打賭一陣必有人去買幾個慳電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