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在一年多前的財政預算案提出自訂車牌計劃,終於進入立法會表決階段,立法會成立的有關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經過一年多的長時間討論,昨日完成最後一次會議,議員最後提出,當政府收回某個自訂車牌,日後又重新公開拍賣時,應該讓原有持牌人有優先權購買。
字體受法律限制
在昨早的會議上,議員鄭經翰說:「可能我叫大班啦,但有人唔滿意,話係大石斑啫。運輸署基於某些原因收番我個自訂車牌,但將來攞番個牌出嚟公開拍賣,點知俾鄭海泉(滙豐銀行亞太區主席)攞咗,咁對我唔公平。」他要求政府給予原有持牌人優先權購買。此外,自由黨周梁淑怡又建議,政府應容許車牌用不同的字體供市民選擇,讓市民發揮創意。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郭立誠稱,會考慮議員建議給予原有持牌人優先權購買。不過,車牌字體則是現有法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