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深圳行乞尋妻養兒

港男深圳行乞尋妻養兒

【本報訊】深圳消息:一名靠綜援過活港男,去年在深圳與一內地女子結婚,婚後妻子嫌他貧窮,今年初產下一名男嬰後就拋夫棄子不辭而別,由於事主長期離港令到領綜援資格被取消,為了生存及尋找妻子下落,他在過去十個月來抱着兒子沿街行乞。
淪落深圳行乞港男張錦明(四十四歲)表示,他在香港出世長大,家有兩姐一兄,中學畢業後曾做過文員、速遞、清潔及證券等;十六年前在港結婚並育有一子,六年前夫妻感情破裂離婚,因他多次虐打兒子,四年前兒子被判由社署照顧,他則獲編配入住公屋及領取每月一千六百多元綜援。

自己也覺得羞恥

去年他在深圳邂逅一名遼寧女子後迅即結婚,今年一月其任推銷員的妻子產下兒子後不辭而別。「佢嫌我冇錢,我響深圳又搵唔到工,唯有抱住個仔乞食!」張錦明昨在深圳南山區一天橋底行乞時向記者說:「第一日乞到五十蚊,當時天氣好凍,我攬住個仔用自己體溫來保溫。」
「𠵱家一日可以乞到十零蚊,夠仔仔買奶粉嘅,我就日日去大排檔或超市門口執二手飯食!」張錦明又說:「行乞近十個月,感觸最大係適者生存,我𠵱家都適應咗乞兒生活囉!」他又表示,兒子出世時因欠住院費而被扣出生紙,他自己的身份證則在行乞時遺失,因無法證明其港人身份,行乞時常被當地公安驅趕及嘲諷。他強調,絕不會拋棄兒子而獨自一個回港。
張錦明說:「我作為香港人淪落到響大陸乞食,我都覺得好羞恥,但為着生存同仔仔,我唔怕俾人恥笑!」對於張錦明的個案,社署發言人表示會跟進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