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兩女童性交青年判更生

與兩女童性交青年判更生

【本報訊】患有癲癇症的十七歲青年,同時與兩名分別十一及十五歲的學妹共墮愛河,更相繼與二人發生關係,其中十五歲的事主珠胎暗結。青年早前承認兩項非法性交罪,法官指案件反映青少年對性的好奇,但被告同時與兩名女童發生關係,與同類案不相同,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法官表示,判刑要讓被告及年輕人明白此等行為並不為社會接納,法庭亦需對女童作出保護。被告事發前為一名成績優異的學生,惟與首名女童發展感情後成績一落千丈。被告因本案受查時始發現自己乃父母由保良局所收養,但法官認為此事不影響父母對他的關懷。
案件編號:DCCC14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