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條件擬收緊 工作實習當收入<br>大學生兼職不報或犯欺詐

貸款條件擬收緊 工作實習當收入
大學生兼職不報或犯欺詐

【本報訊】大學生兼職賺取生活費,將來或會因此被削減政府資助金額。學生資助辦事處以需要善用公帑為由,建議將來申請「本地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的大專學生,他們透過工作實習、兼職賺到的所有收入,都應一併列入資助金額的計算基數,沒申報者可視為觸犯欺詐罪。部份大學表明對建議有所保留,認為會影響學生參與實習工作意欲,而學生會則強烈反對。 記者:梁美寶 譚暉

現時在本地專上學生資助計劃下,大專生所獲發的助學金及貸款,主要是按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即父母收入及未婚兄弟姐妹的部份收入)計算;但在新建議下,收入部份將新加申請人工作所得的所有收入(見表一)。據學資處文件所提出的例子,一名在過去一年透過工作實習賺取了九千元的大專生,他新學年可獲的助學金及貸款,將因此合共減少一萬三千二百三十元(見表二)。

處方將突擊檢查學生

學資處認為,學生有「道德上的責任」去承擔學費所需。數據又顯示,大專生在工作實習也能賺到可觀收入,在○四?○五年度的一千一百七十二名申請人當中,約六成賺到一萬元或以上,一成半更賺到三萬元或以上,只有約一成申請人的工作實習收入少於五千元。
文件指出,學資處有責任確保公帑運用得宜,因此建議大專生的所有工作收入都要計算。但由於暑期工、兼職(例如私人補習)等收入,很多都沒有收入證明,因此需要申請人誠實滙報,而學資處則會突擊檢查。若申請人遭揭發虛報,可被視為觸犯欺詐的刑事罪行。
另方面,鑑於新建議會令到有工作收入的申請人所獲的資助金額減少,對於個別真正有經濟困難的大專生,學資處會考慮發放另一筆酌情貸款。新建議計劃在下學年推行,學資處將於明日開會討論。
學資處發言人昨日表示,自二○○○年開始,若由校方安排、與學分有直接關係的工作實習,有關收入已計算入申請本地專上學生資助計劃人士的家庭總收入當中,學資處將開會檢討現有制度。

校方指打擊實習意欲

對於當局有意收緊學生申請資助條件,理工大學學生事務總監馮陳敏慈回應指,校方並不贊成這種計算方法,因校方鼓勵大學生多參與工作實習,但新建議卻與這項理念背道而馳。她擔心,若要計算學生在工作實習時所獲的薪金,學生或會因此不願再做實習工作。
馮陳敏慈指出,兼職、工作實習及暑期工等的收入,有時難以計算、也容易漏報,新建議將變相懲罰一些誠實呈報的學生,他們因而獲得較少資助。
香港大學教務長韋永庚說,大學教育重視課堂以外的工作實習,希望港府不會實行一些令學生對工作實習卻步的新措施。
浸會大學學生會副會長陳嘉俊坦言,非常反對有關建議,認為港府是變相減少對學生的資助。學生會將表達強烈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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