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對點下載軟件之設計其實頗有心思,而且反傳統。它的設計是,當你用你的電腦去下載東西時,其實你的電腦也同時讓人下載東西,即是話,你在同一時間「被動的」做了上載的動作,giveandtake同時進行。
雖然,非法上載翻版物品是刑事罪,嚴格來說,開動點對點軟件時其實已經做了上載的動作,不過,你卻不是上載全部內容,你只是上載了某部份內容,你更加不是主動上載,你只不過是被動上載。點對點下載的厲害之處,在於如果某首歌曲很受歡迎,當有很多人下載時,這等同於網上多了很多個下載點,愈多人下載,下載點愈多,下載的速度反而會愈高!在法律上,上載部份內容的法律責任,是不是等同於上載全份內容?在不知情下被動上載的責任,是不是等同於知情下的主動上載?
前一陣子,香港唱片業又有動作,高調對非法在網內下載音樂的網友發出警告訊息。行動看來收了一些短期之效,但相信對挽救唱片業最終也是徒勞無功。刑事難入罪,不如告你民事罪。不過,就算你被定了罪,頂多也只是要賠償唱片公司的損失,計一計,有幾多?
很多網友反映,碟,不買了,拿一百幾十塊出來,等於買兩隻歌、一個大包裝及一堆優惠券,本末倒置。香港的網上合法賣歌文化落後,一來網站分散,二來歌曲不夠齊,三來歌曲不夠新,四來歌曲格式不統一。簡單一句,香港網友在網上買歌和用電子證書的死穴一樣,太不「用戶友善」,往往要做多重步驟,麻麻煩煩才「有可能」買到心頭好。因此,點對點下載吸引之處,不是免費那麼簡單,而是,一click就一定收到心頭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