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出入口公司,花費三千五百元,委託一家速遞公司,將一件大型貨辦送往美國客戶,但速遞公司職員只將貨件擺放在收件人門口,毋須任何人簽收,便當收件人已收件並離去,最後貨件遺失。出入口公司負責人向《蘋果》投訴速遞公司塞責,令他蒙受金錢、精神及商譽損失。
長沙灣荔枝角道一間出入口公司負責人關先生稱,其公司一直有委託香港聯合包裹運送服務公司(UPS),運送一些玩具貨辦到外國,早前委託該公司運送一件大型貨件到美國時出現失誤,令他蒙受損失。
「嗰件貨係木製玩具貨辦,有成四呎長、兩呎闊、一呎高,特別喺上海製造,使咗好多運費先運到嚟香港,之後再送去畀美國嘅客;我一直有用開UPS,就搵佢哋送,件貨嘅運費三千四百七十蚊,正常嚟講兩個工作日可以送到。」
追尋貨件費時半年
關先生說,貨辦寄出後,其美國客人屢次向他反映未收到貨件,他向UPS查詢,對方追查後仍無結果。
關先生稱,貨辦非常重要,花費了不少精神和心力才製作完成,就算UPS賠償,亦不能彌補,包括費用、公司失信於客戶的商譽損失,他曾給UPS半年時間找尋貨件,但結果令他更失望。
只能根據條款賠償
「UPS覆番封信畀我,話公司司機已經根據收件人嘅地點,將件貨擺喺收件人門口,𠵱家件貨已經遺失,佢哋只能夠根據條款賠償;我真係好激氣,畀成幾千蚊運件貨,原來佢哋唔使搵人簽收,求其放喺收件人門口就算數,嗰件唔係一封信,而係一大箱嘢,點可能當垃圾就咁擺喺度就走人?」
UPS委託奧美公關公司以書面回覆本報查詢解釋,UPS一貫服務宗旨,是因應客戶需要派送貨件,譬如在美國,為讓客戶在最短時間及以最方便方法接收貨件,UPS會選擇提供將貨件送在收件人門外的服務。舉例說,如收件人地址是一般住宅地址,早上派件時沒有人接收貨件,而該貨件並非貴重物品,速遞員經評估後,若認為置放地點安全,便會將貨件放在收件人門口。
否認涉及人為疏忽
UPS指出,該公司會因應不同個案作出評估及妥善的貨件運送安排,不認為此事中涉及人為疏忽,惟UPS一向尊重客戶意見,並願意因應客戶需要作出合理賠償,故已作出一些運費以外項目賠償,現正等待關先生答覆。
關先生對UPS的回覆極為不滿,「我幫襯佢哋同其他速遞公司咁多年,從來冇聽過將件貨放喺門口就走呢種做法,如果我知道佢會咁,我重會唔會用幾千蚊搵佢運啲咁重要嘅嘢?我𠵱家考慮循法律途徑解決件事。」
(○九二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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